关于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暨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表彰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全国工商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暨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表彰的通知》,经逐级推荐和评选,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暨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对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暨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表彰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至29日。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暨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050723
传 真:010-58080586
电子邮箱:cuixing@acfic.org.cn
quanguogongshi@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70号
邮政编码:100035
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暨关爱员工
实现双赢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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